3月28-29日,“生命·曙光——2026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山东济南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何维,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可,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立东,副会长白岩松,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立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陈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司长高光明,“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公益大使张定宇等出席活动。
人体器官捐献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赋予中国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超过733万,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6.5万余例、捐献器官20万余个,捐献角膜12万余片,捐献遗体6.9万余例,挽救了20万余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为10余万人带来光明,服务了医学教学和科研发展,助推了健康中国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已建成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380余处。每年清明节前后,各地红十字会举办形式多样的缅怀纪念活动,感恩致敬捐献者的大爱善举,呼吁更多人参与到器官捐献这项大爱奉献的事业中来。
活动现场以宣传片、沙画、朗诵、讲述、情景剧、歌舞、音乐剧等多种形式,呈现了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器官移植受者、器官捐献协调员、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医务人员的感人故事和崇高的大爱精神。
此前,在山东省暨济南市遗体捐献纪念广场举行了“生命·曙光”现场缅怀纪念活动,全体人员向捐献者默哀致敬并向纪念碑献花,现场为8位捐献者举行数字礼葬仪式,通过AI数字人技术呈现捐献者自述信,以科技赋能缅怀,让生命记忆永续。
自2010年启动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中国红十字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倡导“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稳步推进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既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又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坚持科学公正和法治、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器官捐献之路。
此次活动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办,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