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会业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际所需资金,我们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现将预算编制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结构
我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在编3人,事业编3人),财政全额供给6人。
二、公务车辆:
公务小汽车1辆。
三、收支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40770元。其中人员经费690770元;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共计支出1040770元,其中基本支出690770元,项目支出350000元。
四、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支出690770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38688元,按编办、人事局的批复,我单位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现行政编在职人员3人,事业编在职人员3人;在职人员工资177636元,津补贴83766元,奖金9455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69846元,在职奖励性工资补助6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68141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7256元,生育保险金1704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884元。是住房公积金40884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82元。一般公务费60000元,小车费30000元,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20442元,公务交通补贴31560元,通讯补贴9360元,在职女同志卫生费720元。
(二)项目支出350000元。
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
五、项目支出编报说明
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7年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申报项目经费支出2笔,总金额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项目经费有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三救、三献”业务工作经费25万元(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
2、对外交流、红十字知识宣传、青少年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及组织建设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
黄冈市红十字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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